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信息公告

发布时间 :2018-08-31
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 

一、公司基本情况

(一)公司基本信息

1.中文名称: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。

简称:山东土地、山东土地集团、山东土地发展集团。

2.外文名称:Shandong Land Development Group Co.,Ltd。

3.法定代表人:霍高原

4.注册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6号

5.经营范围:承担省级土地储备工作的市场化运作任务;参与省重大交通设施沿线站场和重要区段土地综合开发;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、土地综合整治、未利用地开发、填海造田等项目的投资和建设;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要素等开展投融资和资本运作;开展储备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,实现多元发展。

6.办公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。

邮政编码:250014;联系电话:55767866。

7.网址:http://sdtdfz.com/

8.电子信箱:sdstdfzjt@163.com

(二)公司简介

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原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“山东土地”),是省政府2015年8月批复成立的,省管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,注册资本金50亿元。主要围绕省委、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,开展土地开发、整理和经营,盘活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,提升土地资产价值,进行投融资和资本运作,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土地保障。

山东土地由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。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,山东土地承担省级土地储备工作的市场化运作任务;参与省重大交通设施沿线站场和重要区段土地储备和综合开发;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、土地综合整治、未利用地开发、填海造田等项目的投资和建设;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要素等开展投融资和资本运作;开展储备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,实现多元发展。山东土地现有山东鲁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、山东鲁坤土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、山东鲁坤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、山东鲁坤康养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、山东鲁坤地产有限公司5家直属子公司。正在8个地市筹建分公司。

近年来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国土厅、省国资委、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等省直有关部门、单位的关心指导下,山东土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紧跟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,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要素,以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基础,以投融资和资本运作为手段,坚持长短结合、快慢有序、短快立身、长慢驻魂,深度参与乡村振兴、精准扶贫、新旧动能转换、高铁沿线站场和机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等,发挥政策和市场两个优势,迅速壮大集团公司资产规模,努力将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党建引领、结构完善、主业突出、核心竞争力强、品牌知名度高的省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,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。目前山东土地的主要业务方向为土地指标合作服务、新建高铁、机场周边及沿线土地综合开发、土地整治工程、地产经营、实施乡村振兴“百镇千村”行动计划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建设。

二、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

(一)资产总额:521662.71万元,比年初增加2562.56万元,增长0.49%;

(二)负债总额:1716.45万元,比年初减少1391.18万元,降低44.77%;

(三)所有者权益:519946.26万元,比年初增加3953.75万元,增长0.77%;

(四)营业总成本:-5874.27万元,同比增加2114.52万元,增长26.47%;

(五)利润总额:6022.27万元,同比减少1936.22万元,降低24.33%;

(六)净利润:4395.75万元,同比减少1573.11万元,降低26.36%。

三、财务预算执行情况

利润总额:6022.27万元,完成年度预算的149.25%。

四、中期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企业的影响

(一)1月4日,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霍高原到任。

(二)2018年2月2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调整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的通知》(鲁政字〔2018〕21号),决定对集团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如下调整:新增省国土资源厅为省政府委托的出资人代表,股权结构变更为省国土资源厅、省国资委、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按40%、30%、30%持有集团股份。省国土资源厅对集团投资政策、经营方针进行指导,并履行业务管理和工作协调等职责;省国资委履行对集团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职责;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根据股权比例履行股东职责;省财政厅负责对集团与公共预算相关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。

(三)3月16日,省政府将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20%股份及享有的权益一次性调整至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。股权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职人职责,股权变更后,省国土资源厅、省财政厅的管理职责保持不变。

(四)3月25日,于国安副省长在集团公司上报的《实施“百镇千村”行动计划 打造乡村振兴“齐鲁样板”》上作出批示: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主动作为,提出的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思路很好,符合省委、省政府的要求,望认真组织实施,在服务和发展中不断壮大自身实力。也请国土资源厅积极给予支持。

(五)5月16日,经省政府同意,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将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“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”。

 

 

 

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

2018年8 月28日